当前位置:首页 > 红河长安 > 政法专栏 > 法院天地

石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小窗口”实现大服务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8/10/12

  作为法院的窗口,诉讼服务中心承担着所有案件的立案审查、受理、材料接转、诉前调解、诉讼费收取、法律援助等工作,是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窗口部门。近年来,云南省石屏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了“立案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法官有人找、案件有人调”,有效解决了当事人“问累”“诉累”“跑累”等“诉讼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2016年,石屏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建,升级后中心占地面积达500平方米,共分导诉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接待区、综合服务区、自助服务区、便民服务区、诉讼费服务区八个功能区,为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提供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诉讼服务中心以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工作要务,当事人除开庭需到指定法庭外,涉及起诉、申请诉讼保全和执行、申请司法鉴定、查询档案、缴费退费、法律咨询等相关需求,只需到诉讼服务中心即可完成办理。此外,诉讼服务中心还设立了诉讼服务智慧终端系统及外网电脑,当事人可随时自助立案、自助缴费、自主查询案件情况、开庭公告及相关法律知识。若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结果有疑问时,仍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预约法官进行答疑。 

  诉调对接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为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趋势,诉讼服务中心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一些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类案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在立案前引入人民调解员调解。与县司法局积极协调配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石屏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县法院工作站,由县司法局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常驻开展工作,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和时间。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新途径,建立健全多元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局、公安交警、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和行业的对接与协调,全面开展行业诉前调解,形成多层次的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援助与救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 

  诉讼服务中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关注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通过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简化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坚持司法救助随时审批、快速办理。适当放宽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审查条件,让困难当事人得到关爱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与便捷。 

  据统计,石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至20188月底,共受理各类案件3985件,接待来访当事人9600余人次,其中,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民商事案件2706件。诉讼服务中心始终秉持“公平、公正、温情、专业”的理念,维护司法正义,传递司法温度,守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底线。(作者:张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