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至6月期间,张某某、普某某等人长期纠集,多次在开远市城区持械无故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全市范围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今年3月26日,开远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涉恶刑事案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庭审对审判过程开展监督,100余名人民群众全程参与旁听接受法治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普某某等人长期纠集,在开远市辖区内组成以张某某、普某某等4人为首要分子,陈某某等9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持刀聚众斗殴、无故殴打他人、任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三名被害人轻伤,两辆客车不同程度的损毁,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5个多小时,合议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涉及犯罪事实较多,该案将择期宣判。值得注意的是,该犯罪团伙中被告人年龄均在19-23周岁之间,庭审中虽全部认罪,但出于“哥们义气”,法庭调查中面对审判机关、公诉机关及辩护人的提问,大部分被告人的回答均为“不知道”、“不清楚”,对法治和法律的无知令人叹息。
近几年,开远市涉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较多,由于个人法治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高、家庭管教不严、缺乏经济来源等因素,青年人极易纠集在一起,形成一定规模到黑恶势力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