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红河长安 > 政法专栏 > 法院天地

红河州法院落实家事审判制度及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会议在蒙自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20/07/08

    为全面落实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623日,红河中院在蒙自组织召开全州法院落实家事审判制度及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会议。红河中院副院长左一萍,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仲黎出席会议,全州各基层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人民法庭庭长代表,及州中院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庭长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传达学习了《云南法院家事案件审理规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人民法庭量化考核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基层法院就各院家事审判八项制度具体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辖区人民法庭乡镇全覆盖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分别作汇报,弥勒法院并就近年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经验与各项制度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交流汇报。

  就如何进一步深入落实家事审判制度,杨仲黎副院长强调,各院应在借鉴兄弟法院所取得良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认真抓好家事审判八项制度的具体落实,其中着力做实《离婚证明书》制作、离婚案件婚姻状况评估等各项工作。他要求,全州法院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是建设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二是要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家事审判工作的社会化工作格局,要切实转变与提升家事审判工作理念,要认真贯彻好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家事审判制度工作的各项规定,要加强家事审判新闻宣传工作,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左一萍副院长同时强调,深入落实家事审判制度工作为人民法院进一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创造了新机遇,各院应注意强化与本县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联的沟通协作,结合本院实际做好涉妇女儿童维权的家事审判相关机制的探索、建立和创新,并就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注意总结提炼为工作信息即时向州中院对接、汇报,继而为全州法院落实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两规”奠定坚实基础。 

  就如何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杨仲黎副院长强调,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派驻在乡村社会的审判组织,要在立足服务于基层社会稳定大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审判职能优势,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不断推进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他要求,全州法院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认识人民法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是要坚持党建引领,提升人民法庭的内涵发展;三是要着力提高人民法庭审判质量,回应好人民群众对人民司法的期待;四是要树立总体矛盾纠纷化解观、加强诉源治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五是要推进“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基层治理样板。

    会议召开期间,还对红河州法院家事审判辅助人员任职条件草案作集中讨论,并就近期民商事审判中的一系列热点、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探讨。(红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