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远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与证人串通提供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公正审理案件,被告及其证人被依法处以罚款。
案情回顾:
原告陆某某与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刘某向法院申请任某出庭作证,任某陈述刘某曾向自己借款用于还债,两人一同已将刘某所欠款项交付给了陆某。经法院查明,被告刘某、证人任某向法庭作出了虚假陈述,证人出庭作证的事实不存在,故开远法院依照民诉法规定对两名当事人开出司惩“罚单”,分别对刘某罚款1000元、任某罚款500元。(开远市人民法院 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