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进入法院工作二十余载,她坚守法律信仰,守护公平正义,不忘初心,秉持公心,收获民心。“调解只要有一线希望,自己就要做到百分百的努力”是她的座右铭。

二十年来,她坚守法律信仰,守护公平正义,不忘初心,秉持公心,收获民心。她用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树立了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人民法官的忠诚,曾先后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坚守初心 扎根基层第一线
她总在组织需要的时候勇挑重担,迎难而上。2016年司法改革,她凭借自己的努力成功入额,2017年即到金马法庭工作,扎根基层一线。2021年1月服从院党组安排又到中枢法庭工作。2021年9月三塘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并实体化运行,管辖泸西县三塘、向阳、永宁三个山区乡镇,地处高寒山区,环境较为恶劣。但她二话不说,服从安排马上到三塘法庭工作。自2017年1月至2022年9月30日,牛桂英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48件,审结933件,结案率98.42%,调解撤诉671件,调撤率达71.92%;自审自执案件361件。

在她看来,基层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线和前沿,当事人把分不清的是非,解不开的矛盾,都寄托在法官的身上。因此,作为人民法庭的法官,务必要守好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做到接地气,只有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才能充分了解案情背后的隐情,圆满化解纠纷。她还针对农村实际,摸索了一套有效的调解思路,首先要充分全面了解案情,其次是耐心沟通化解,最后是打开心结、案结事了人和。
1958年,被继承人李某某与妻子何某某共同收养了被告李某1后,又于1963年共同生育了原告李某2。后被继承人李某某的妻子何某某于2010年去世,被继承人李某某于2021年去世。被继承人李某某生前系离退休企业人员,故其去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云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发范围。后被告李某1未与原告李某2协商,委托其长子李某3独自领取了被继承人的相关养老金待遇。经原告到相关部门了解才得知,被告李某3从相关部门一次性领取了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共计198908元。原告曾多次找被告协商该款项的继承事宜未果后成诉。通过了解案情,牛桂英法官意识到该案是一起矛盾大且有冲突隐患的案件。

为有效化解该起家庭纠纷,她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未果,庭审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多年亲情几近破裂,庭审后经询问均同意调解,她又抓住双方仍有调解意愿的时机,从法定继承法律规定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向原、被告讲解继承顺序、分配比例等,在她的耐心讲解下,原、被告明白了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面对面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既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又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

调解一个案件,双方意见交换不下十余次,牛桂英法官任劳任怨,奔走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调双方意见。有很多次上午的案件持续调解到下午,不能按时吃饭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但当看着当事人满意的离去,牛桂英深知: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做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满意是一个法官最应该做到的事,也是最欣慰的事。对一些居住在农村、偏僻较远地方的当事人,她还主动到当事人居住地巡回审理,方便老百姓诉讼。在派出法庭办案至今,她巡回审理的案件就达380余件,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好评。
公正司法 善断善调守护一方安宁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数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以及劳务合同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事情不大,但矛盾形成原因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有转化成刑事案件的可能。她深知妥善处理好这些案件的重要性,所以“调解只要有一线希望,自己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成了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并且把每一件案件都当成人民群众顶天的大事来办。她始终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坚持能调尽调,努力做到“案结事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2年初,牛桂英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相邻关系引起的排除妨碍纠纷,有效化解了邻里纠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两家房屋相邻,2015年被告王某某需要在原告王某家南面的土地上建盖牛圈,与原告王某协商,将来原告王某有需要时,将及时拆除牛圈归还原告家。现原告王某欲在宅基地上新建房屋,经与被告多次协商返还占用自己土地建盖牛圈的事宜未果成诉。牛桂英法官通过查阅卷宗,认为相邻关系纠纷,关乎居民基本的生活,矛盾看似琐碎细小,但处理稍微不慎,就会激化矛盾。于是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原、被告双方,了解事发原因,听取双方诉求,发现本案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矛盾焦点争议较大。她依据数十年办案经验,认为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法院开庭过于严肃,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本着促进邻里之间互谅互让、团结互助的出发点,便将调解地定在事发地,把现场勘察、现场调解相结合。
通过步行跋涉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到达事发地现场后,她顾不上休息,马不停蹄地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终于了解到本案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原告王某家新建房屋后被告王某某家的通行问题无法解决,才导致双方矛盾加剧。于是,她从矛盾根源出发,抽丝剥茧细细梳理,指出双方过错,从矛盾焦点入手,为双方当事人细致地做了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讲解法律,阐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认可了调解方案,握手言和并向法庭撤回了起诉,双方的矛盾得到了根源性化解,重拾往日邻里情,同时,也化解了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办案中,为能及时审理案件,缩短办案周期,她常常加班加点,总是抓紧时间多办理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做到快办案和多结案。她办案严谨、细致,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即使是细枝末节的问题也要查得明明白白,不怕麻烦,案子办下来,案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清清楚楚。

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她注重法律技能与生活经验的有机统一,将国法天理人情融入到案件的办理当中,把调解与审判有机结合起来,寓教于判,对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耐心释法析理,努力做到胜败皆服。同时,作为三塘法庭的庭长,她还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联系,积极协助辖区党委政府研判、预警、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协助基础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靠前站位,主动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村委会等多方社会力量协助调处矛盾纠纷。通过努力,三塘法庭辖区内实现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消灭在诉前阶段,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调撤率达69%以上,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秉公执法 刻苦钻研提高审判水平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奉法者必须要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也不断向法院工作进行侵蚀,不少当事人一直想把商品交易原则用在法院和法官身上。对此,牛桂英同志坚持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把“公生明、廉生威”这一警句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常告诫自己,以公正取信于民,以廉洁维护法律的尊严。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始终保持严谨的作风。她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以大无畏的执法者的气概,闯过了一个又一个的人情关、金钱关、权力关。

随着社会发展,法院审理的案件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新型,为了提高驾驭新型案件庭审的能力,牛桂英同志不断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及其解释的深研细究,抓住工作之余的每一分钟进行学习,虚心地向同事讨教。不仅学习传统类型案件的解决方法,还学习新类型案件的解决方法。通过讨论案件、参加合议、汇报案情等方式,学习、借鉴他人的有益办案经验和案件处理方式,不断提高了自身驾驭庭审的能力、分析适用法律的能力、正确辨别证据的能力和灵活处理问题的能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坚持以“守护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情”为原则,在工作中坚持查清每一个案件的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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