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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法庭:诉前调解有妙招,合议制巧解纠纷显成效!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22/11/16

  近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人民法院曲江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解决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一场“家庭持久战”终于画上了句号。 

  案情介绍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杨某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也未注重感情的培养,致使夫妻感情日渐疏远,2018年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李某某起诉离婚,杨某某同意离婚,双方对子女、财产达成一致协议。 

  2019年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后杨某某时常不居家,双方沟通交流较少,感情再次破裂。2022年杨某某起诉离婚,李某某同意离婚,因财产分割涉及案外人权益,另案起诉。 

  诉前调解 

  20221024日,曲江法庭收到代理人邮寄的立案材料后,立即研究如何化解这起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本案因双方离婚时有财产难以处理,离婚后财产争议涉及案外人的财产,再加上当事人之间关系复杂、矛盾尖锐、涉及财产种类较多、调查取证困难等因素,导致本案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存在困难,其房产分割涉及案外人权益,使得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增加难度。 

   

  为了更好地解决双方矛盾,曲江法庭汇聚当地政府、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律所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合议制诉前调解工作法”。在调解过程中多方“各显神通”、通力合作:一是化解情绪稳基础,让双方平静下来述说各自的财产分割意愿;二是调查取证,查明双方财产归属情况;三是多次约请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尽量满足双方的合法诉求。经过1个星期的时间,成功将本案纠纷化解。 

   

   

  调解协议签字 

  源头治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矛盾化解不好极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甚至演变为刑事案件。曲江法庭在处理家事案件中坚持将调解贯穿始终,与当事人真心交朋友、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排查不稳定因素,以便更好地发现、切实地解决家事案件纠纷,以小家庭的和谐促进大家庭的和谐。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曲江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宗旨,认真贯彻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决策部署。在诉源治理中注入诉前调解新理念,创新多元解决机制,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诉前,实现案件数量“瘦身”,为人民群众“减负”,同时释放更多的司法资源参与社会治理中,真正达到“司法便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