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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法院按下维权“快捷键”——8天成功化解47件劳务纠纷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22/11/25

  近日,元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采用“线上+线下”“法院+村委会”的调解方式,逐户上门立案调解,历时8天成功化解47件追索劳动报酬系列纠纷,为47名劳务工作者两年的追薪路划上圆满句号,有力维护劳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辛苦劳资催要无果,无奈终向法院起诉 

   

  202010月,被告李某某在元阳县马街乡某村承包荒山种植杉木树,雇佣原告张某某等47名妇女为其提供栽种杉木树的劳务服务,约定以原告出工天数结算劳资。栽种完成后,被告与原告共同确认了原告工作天数,但被告以劳务费总金额过高为由,未按约定支付劳务工资。经向被告多次催要劳资无果,47名原告于202211月向元阳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资。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高度重视及时行动 

   

  元阳法院立案庭受理此系列案件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成纠纷化解工作组,由副院长刀红艳负责工作部署,立案庭负责人白志成负责对接案件当事人,协调组织民工代表与李某某进行协商。 

  经了解,案件涉及到元阳县和红河县共9个自然村的47名原告,自然村交通不便;原告均为近60岁的村民,平时生活语言交流均为当地民族语言,而办案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不属同一民族,语言沟通存在不便;被告李某某人在外地且近期收入较低,无法立即付清案款,也因疫情防控,暂无法回到元阳参加诉讼。 

  法官多次入村调解,最终成功化解纠纷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早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诉前调解,结合“线上+线下”方式,处理这47起纠纷。在与三地村委会干部联系后,承办法官一行分批逐村每户前往三地上门立案、组织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电话、微信向被告进一步阐明案件当事人的利害关系,告知拖欠劳务工资的不良后果;另一方面认真听取原告们的诉求,缓解她们焦急的情绪,并核查了劳务工资数额的准确性。 

  入村调解 

   

   

   

  当地村委会干部积极支持工作,主动充当“翻译”。在法官、村干部的密切配合下,先后共历经8日,办案人员多次往返9个村寨,上门立案、组织调解、签署笔录、送达调解书等,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47件劳务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调解结束后,法官还为在场村民群众讲解《民法典》中劳务、婚姻、民间借贷等法律知识,并针对大家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村民们对元阳法院入村调解、同步释法的工作表示了肯定与感谢:“原本我们以为这笔工资可能再也拿不到了,我们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法院,没想到法院这么重视我们老百姓的利益,亲自到村中为我们进行调解,不仅化解了纠纷,还为我们节约了到法院开庭的诉讼成本,真是太感谢法院了!” 

  民生案件无小事 

  元阳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对该类案件始终保持高度敏感性,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不断探索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多元调解等便民、利民等工作方式,在快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为当事人维权提供更为高效、更低成本的司法服务,着力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力争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