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市场资源
吸引更多的司机加入网约车平台
某网约车平台制定了一个规则
如果乘客不支付车费,
平台将先行垫付给司机
这本是兼顾司机、乘客及自身的利益
却被一些投机分子当作“财富密码”
制造虚构订单骗取平台费用
造成网约车公司经济损失
同时也将自己送进犯罪的深渊
近日,建水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约车司机制造虚构订单骗取平台费用的诈骗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制定虚构订单非法套取利益
2021年,被告人施某在某网约车平台接单跑车,期间,伙同他人发起虚假订单9单,以空跑刷单形式骗取某网约车公司垫付的车费,共计6776.79元,其中该网约车公司发现订单异常,扣回707.99元。
“尝到甜头”的施某以同样的方式,骗取该网约车公司垫付车费18次,共计26142.09元。经大数据筛查,该网约车公司发现了这些订单异常,该笔费用并未实际垫付给施某。
经最终调查认定,2021年3月至12月,被告人施某骗取该网约车公司垫付车费6068.8元。
骗取数额较大行为构成诈骗罪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订单行程,骗取滴滴公司垫付车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施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告人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获得原告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
据此,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