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狗,多少人的梦中情狗,高大又温柔。
但是有一种“金毛狗”大家见到了请远离它,否则将会触犯法律,惹上牢狱之灾,它就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长这样↓
说它“牢底坐穿”,可不是危言耸听。最近,就有人因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金毛狗蕨制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案件1:被告人白某某、杨某在网上看见有人收购金毛狗蕨,两人认为有利可图,于是多次非法收购金毛狗蕨,再用脱毛机对收购的切片进行脱毛处理。当地林草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后,多次劝阻二人收购金毛狗蕨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但二人仍不听劝止。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机关现场查获403袋金毛狗蕨切片共计 16200 千克。经鉴定,查获送检的切片检材均为蚌壳蕨科金毛狗蕨属金毛狗蕨。
案件2:被告人李某某多次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制品并运输至昆明出售给何某某从中获利。在一次收购过程中,李某某看到相关宣传画知道了金毛狗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禁止任何人采挖,但仍然继续收购、出售金毛狗蕨制品。当地边境检查站执勤人员在一次公开查缉中,在一辆由开往昆明的大型货车上查获疑似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制品 99 袋 4950 千克。经公安机关通知后,被告人李某某自行到达查获现场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查获的植物制品来源于蚌壳蕨科金毛狗蕨属金毛狗蕨。
法院审理
绿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某、杨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明知金毛狗蕨系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后,仍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金毛狗蕨制品,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毛狗蕨又名“金毛狗脊”“金毛狗”或“网红蕨”,是一种蕨类植物,为蚌壳蕨科“金毛狗”属下的一个种。是原始森林中“辈分”最高的植物“活化石”,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属国家级濒危珍奇植物。私自采挖一株即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近些年,因金毛狗蕨外表独特,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和药用价值而备受推崇,有些人看到其中有利可图,便不惜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到山中采伐野生的金毛狗蕨。由于金毛狗蕨培育技术困难、生长周期漫长,因此市面上买卖的金毛狗蕨多为野外挖掘所得。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对保护植物的辨识能力,切勿为了满足个人喜好及一己之私去采挖、买卖“稀奇”的植物,否则在破坏珍稀物种的同时也会触犯法律,受到处罚。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生态环境,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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