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少年闯大祸,督促家长“依法带娃”——红河县法院再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来源:红河县人民法院
作者:韦建 李智颖

  10月26日下午,红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未成年被告人许某某涉嫌犯罪案件。经对该案的审理发现,被告人许某某的父母经常外出务工,许某某平时随奶奶生活并由奶奶监管,父母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导致监管教育不力。同时,因被告人许某某不爱上学,在上初中一年级时因结识了喜欢逃课的玩伴后经常相约逃课,久而久之产生厌学恶学,随即辍学外出打工,错过了在校学习知识的良机,导致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由于青春年少,心智不成熟,对是非善恶缺乏正确判断,容易失足。

  为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红河县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组织了参与庭审的人民陪审员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员、检察官、律师及关工委工作人员等,对该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认真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督促家长认真履行好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并向其发放了《家庭教育令》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

  通过开展此次家庭教育指导,被告人许某某的父母表示,在今后生活中将会认真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督促孩子认真学习知识文化,学习法律知识,避免今后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红河县法院将不断加强新时代未成年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做好未成年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