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当绿叶的那群人
来源:红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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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法院工作,却身着藏蓝,他们不坐堂审案,却从不缺席每一次庭审,他们甘当绿叶,为审判执行活动提供警务保障,他们就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2012年我成为红河县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一员,至今已从警十余年了。今天要讲述的就是我平时法警工作中的几个略影。

  进法院的“第一张脸”

  当您走进法院时,我们既是法院的第一“形象代言人”,也是审判工作的第一道“安全屏障门”,对,我就是法院的司法警察。为了确保进入法院的每一名当事人安全,我们要能熟练地使用X光机与手持探测仪识别出不同的违禁物品,所以就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面对一些当事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不理解,我们会用笑容感染他们,并耐心与他们解释,最后缓解他们的抵触情绪。

  记得有一次,一位70多岁头发花白的老伯来法院询问他的案件进展情况,由于当天天气比较炎热,当我按照规定让他把随身物品放进物品篮并和挎包一起过安检机,没料到招致他一顿数落,“就你们法院麻烦,我去了好多单位,从来没有这样的。进公安局都不需要安检,更不用说其他单位了,为什么偏偏就你们法院要安检?”,随后我们耐心与老伯进行解释,向他说明安全检查并不光是为了法庭内部人员的安全,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并维持法院的正常审判秩序。随后还向他展示了平时安检时没收的违禁物品,并说明这些物品如果被个别“另有图谋”的当事人带到法院后会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看到这些危险品他有点惊讶并逐渐转变了态度表示理解,最后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小伙子,真是不好意思,我以后一定会全力配合你们安检”。还对我的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其实,法院的那道安检并没有阻碍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而正是有司法警察尽责地检查,才保障了法院的正常审判与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我们的工作就是将安全隐患拒之门外。

  押解值庭的一天

  天刚蒙蒙亮,我随着提押的法警同事早早地集合在法院院内,做着提押被告人的准备,他们身着警服,仪容规范得体,步调整齐划一,精神昂扬向上。此刻,法警们丝毫不敢松懈、严肃认真、屏气凝神,准备到县看守所完成提押被告人的任务。

  随着法槌的敲响,法官宣布庭审开始,“传被告人到庭!”每一名被告人由两名法警押解走向被告人席,法警规范的动作、严肃的表情、警惕的眼神为庄重的庭审增添了肃穆和震慑力。

  审判区域的值庭法警正襟危坐,负责传递、展示证据材料;旁听席间的巡逻法警目光如炬,观察着旁听人员的举动,维持着法庭的秩序,制止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

  休庭的法槌落下,意味着一天的庭审活动结束。当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员、旁听人员等都走出了法庭,法警们的工作远远没有结束。给被告人戴上手铐,整理好队伍有序登车,将被告人押解回看守所还押。这是一般的正常程序,但如果遇到下班高峰期,只有一段漫长“堵车”路的等待。

  太阳落山了,警车回到院里,我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卸下装备、换上便服,便匆匆往家里赶。

  这是我们法警日常押解值庭的一部分,看起来只是普普通通的工作,但蕴涵着司法警察精良的业务素质、铁一般的纪律观念、无私的奉献精神。

  开启执法记录仪,巡逻出发!

  “法警、法警,速到第三法庭来!”收到对讲机的指令后,我立马和另外两名同事前往。

  “干嘛呢?松手!”只见审判庭外两人纠缠在一起,一人正拽着另一人的衣服准备要打,我和同事立即上前制止两人行为,并将他们分离开,随后,根据规定依法对他们进行传唤,并分别询问。“这本来只是一件普通民事纠纷,如果觉得案件有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没有必要因一时冲动选择动手打人。”

  调取监控查看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原来,周某与李某因民事纠纷开完庭后,双方争论不休,周某心中气愤难忍便选择对李某动手。周某对所发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了保证书,在向李某赔礼道歉取得谅解后,我又对张某进行了口头训诫。

  在巡逻时,我们耐心安抚在楼道内情绪失控失声痛哭的当事人;隔开、劝阻、制止在法庭内争吵不休、发生肢体冲突的当事人,并在庭审结束后合理引导争议双方先后离开法院。

  法警每天定时巡逻,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警情、排除隐患。巡逻过程中,我们主动给办事群众提供指引,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询问,及时处理现场发生的突发事件。

  我们是法警,别动!

  接到通知,周三我们要配合执行局的干警一起开展“哈尼利剑”暖民助企夜间集中执行行动。

  晚10时,大队人马便整齐划一地迅速集合在院机关大楼前,厉兵秣马,整装待发,随着院长一声令下:“执行行动开始,出发!”,法警们按预定的方案,以雷霆之势直奔各个“老赖”的住所。

  来到执行地点后,法警们迅速列队集结,包围执行现场,严密防控,防止被执行人逃跑或隐匿相关财产,法警们已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充足的准备,尽管“狡猾老赖”玩起了“躲猫猫游戏”,但他怎能躲得过练就一身本领的法警们,“我们是法警,别动!”一句铿锵有力的警告,经过不留死角的搜查,最终在“老赖”房屋后的一处墙角处将其“捉拿归案”。看似简单的执行搜查,但整个过程我都得紧盯现场、寸步不离,确保执行过程安全文明、井然有序。

  临近午夜,直到最后一名老赖被送至拘留所,执行任务才结束。这时,我只感觉到腰酸背痛、又累又饿但我感觉到无比自豪。

  无论是半夜凌晨,还是周末假日;不管是狂风大作,还是大雨滂沱,警情就是命令,法警必须第一时间与执行法官会合,赶赴下一个执行现场……

  平凡的工作,不平凡的使命;平凡的岗位,书写法警的担当!穿上这身警服就意味着我们肩负重任,意味着奉献与牺牲,意味着正义与荣光。日复一日地坚守中,我们用平凡的执着和热情,守护着金色天平的正义!在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上,当红花是一种光荣,当绿叶也是一种幸福。我就是红河县法院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

  黄涛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主要从事司法警察工作,11年来,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自觉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岗位业务娴熟,出色完成各项警务保障任务,从未发生过警务安全责任事故。先后多次被评为红河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红河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红河州“学习强国、学习达人”学习竞赛优秀奖,2023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