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普法双联动,敲响危险驾驶警钟
来源:建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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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危险驾驶警示教育效果,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作用,营造杜绝酒驾醉驾的社会共识。2024年9月10日,建水县税务局联合建水县人民法院,以巡回法庭进机关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活动,当场审理唐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税务局80余名职工参加旁听。 

  以“审”示警 严正法纪彰显法律威严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控告唐某某酒后驾驶车辆撞伤他人并导致轻伤二级。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唐某某如实供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庭审有序进行。 

  在最后陈述中,唐某某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酒驾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性,以后绝不再犯。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宣判后,对唐某某当场执行了逮捕。 

  对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小合法官进行了现场帮教,“危险驾驶不光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更是对他人安全的严重威胁,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经济赔偿重担,都足以对一个家庭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千万不要对危险驾驶抱有侥幸心理,因为人生没有如果,只有选择带来的必须承受的后果,希望你以后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遵守交通法规,不再危险驾驶。” 

  这场“搬”进机关的庭审现场,深度还原了审判活动从如何开展到结束,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呈现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让大家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公正。大家表示“经过这次巡回审判,我们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一定会以案为鉴,敬畏法律,牢记安全驾驶,对自己的人生、家庭负责,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 

  以“案”普法 上好危险驾驶“法治公开课” 

  庭审结束后,小合法官根据审理的危险驾驶典型案例,现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从危险驾驶的起因,到法律后果,深入解读危险驾驶案件背后的经济成本、家庭危害、社会影响。危险驾驶入罪十余年仍屡禁不止,呈高发态势,背后的起因往往是由于当事人抱有侥幸心理,对危险驾驶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身为公职人员,酒后驾驶轻则处分重则获刑,面临纪律和法律的双重严惩,除此之外,对被害人造成的生命健康伤害还会致使家庭背负沉重的经济代价。“所以,大家平常与朋友、同事外出聚餐,适量饮酒的同时要在心中敲响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警钟,莫以一时的心存侥幸,换取法律严惩的代价。” 

  结束后,法警和刑庭干警向大家发放了法治文创小礼品和酒驾醉驾的普法宣传材料,再次提醒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进一步巩固加强了宣传教育的力度。 

  接下来,建水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做深做实能动司法,让巡回法庭进乡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将法院审判案例变成鲜活的法治宣传资源,推动安全、规范驾驶的法治观念成为社会共识,助推法治建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