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检察院公诉部“四步”工作法创新未成年人被害预防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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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水县检察院

  围绕如何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被害预防工作,建水县检察院公诉部稳步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协作的防范体系建设,在人性化执法中,努力将法律的温度传递到孩子们心间。2018年上半年,建水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涉罪未成年人人数较2017年下降了12.5 %,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仍时有发生。

  一是走出一步,扩大法治宣传形式的丰富性。为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公诉部区分年龄段开展有针对性的未成年人被害预防法治宣传,如针对小学生和高中女生,分别进入建水五小和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以友爱相处防止校园欺凌和防止性侵为不同主题进行了宣讲教育,其中何琼副检察长亲自讲授了防性侵主题讲座,反响良好。同时,以宣传片等形式向学生和老师群体宣传典型案例并为防止欺凌和侵害支招,形成了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考虑增加以漫画形式进行宣传。 

  二是延伸一步,放大亲职教育的有效性。结合个案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的亲职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对涉罪或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上半年多次进行亲职教育,提高了法定代理人对于“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认识。 

  三是跨前一步,凸出未成年人被害预防体系的健全性。首先,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扩大“法治进校园”活动的覆盖面,制定《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方案》,下半年将以公诉部主任检察官分组划片区的方式,开展针对幼儿、教师、家长的专项法治巡讲,而不是仅将宣讲对象局限于学生群体。其次,增强亲职教育司法属性,将亲职教育贯穿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全过程,并借助专业力量提高教育有效性。再次,深入挖掘案件反映的社会管理问题,以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开展专项整治,不断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四是优化一步,畅通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合力性。首先,配合县法院阳光法庭,将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如贩卖毒品、盗窃等的庭审现场搬到校园,扩大典型案件受教育辐射面,其中建水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到建民中学出庭公诉一起故意伤害和非法持有枪支案,当庭以案释法并进行深度庭审教育,收效良好。其次,积极协调县综治办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拟推动建立县级层面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和信息查询制度,将涉罪案件成年犯罪嫌疑人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人员,以建立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在法律监督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作者:建水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