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检察机关召开公诉、未检工作会议
来源:
作者:红河州检察院公诉办公室

  719日至20日,全州检察机关公诉、未检工作会议在红河州检察院召开。红河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淑瑾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徐翔,州检察院公诉、未检部门全体人员,各县市检察院分管公诉、未检的副检察长,公诉、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余淑瑾传达了全省公诉、未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了2017年以来全州公诉、未检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公诉、未检工作面临的问题,并结合我州实际,就2018年全州公诉、未检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贯彻落实到公诉、未检工作中去。要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产生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新需求,努力提供更多更好更实的“检察产品”。二是要切实履行好公诉指控犯罪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进一步强化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决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助力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始终牢记公诉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要切实增强案件质量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公诉、未检案件质量。四是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诉讼监督有效。要树立双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其它地州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对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提升抗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并积极探索开展类案监督,;五是固强补弱,全力推进未检工作。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未检工作重要性,立足办案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果和完善未检监督职能,要建立健全办案配套体系和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为未检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全社会合力。六是深入开展公诉、未检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红河公诉、未检铁军”。


 

  会议对2017年度检察机关公诉、未检业务考评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了表彰,通报了2018上半年公诉、未检业务考评数据。与会人员围绕余副检察长的讲话和当前工作的亮点、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本次会议还以会代训,组织了“刑事抗诉中如何找准抗点”“追诉漏犯的路径探寻”“对最高法和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进行解读”及“未检业务考评重点问题解析”四个专题培训,对州、县(市)两级检察院分管公诉、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等40余人进行授课。(作者:红河州检察院公诉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