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检察院从五个方面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建检。明确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既是业务机关,也是政治机关的认识,在“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中,将讲政治体现在检察业务中,通过业务工作实现讲政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的工作部署及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中全面履职尽责。
二是全面落实 “一岗双责”,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分工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初,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定期召集分管部门负责人研究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联系科室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带头抓,部门负责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组织建设。明确党组成员要按规定参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讲授廉政专题党课不少于一次;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把党组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打造“五个过硬”的队伍。
四是突出廉政建设教育,树牢遵纪守法意识。明确班子成员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人员学习贯彻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整治“庸懒散拖慢”等不良风气,认清形势,坚决打好纪律作风建设持久战,紧盯重要环节,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规范司法行为;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同时,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自检学习,认真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法规制度以及正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压实党纪党规、检纪检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