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年第七次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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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河州检察院

  1015日,红河州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年第七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历史,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和法律。 

  州检察院班子成员、专检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军主持学习。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应辉,专检委赵锡萍,检务督察部筹备组长张伟、案管办主任李晓鹃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中心发言和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军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祖国的稳定繁荣、为人民的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激发出来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奋斗激情,转化为勇于担当、努力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为“把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巩固好、发展好”提供司法保障。 

  二要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历史,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坚守初心和使命,从中汲取精神力量,感悟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范,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提高能力和水平,学习历史思维、培养历史眼光、增强历史担当,增强把握历史规律和历史趋势的能力,把党史、新中国史上的经验和智慧有机地融入推进各项工作中。 

  三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自觉树牢讲规矩守纪律意识。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着力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切实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要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对照“18个是否”逐条逐项检视,促进自我整改提高。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行有规范,在忠诚干净担当中,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要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要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着力在更新监督理念、发挥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效果上下功夫,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有效实施。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维护检察官合法权益,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红河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