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会议暨未检论坛圆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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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把握办案规律,提升未检工作质量。622日至23日,红河州检察机关召开了2020年未检工作会议暨未检论坛。州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副检察长张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州院第九检察部全体干警,全州十三市县分管未检工作副检察长、第二检察部主任、未检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玲副检察长肯定了全州未检工作的成绩,同时也对当前红河州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高检院、省院召开的未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红河州未检工作实际情况,就扎实提高全州未检工作质效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转变工作理念,坚定不移的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好“保护、教育、管束”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理念。二要聚焦案件质量、加强案件办理工作。提升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提高认罪认罚适用比例,实施个性化帮教,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及时上报,做好“三同步”工作,严守“少捕、慎诉”的未检办案质量底线。三要全力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综合救助方面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关爱未成年人。四要加强联系,着力推进社会化建设。各地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与第三方合作进程,促进未检案件办理质量,提升和青少年司法社工机构成长的良性互动。五要在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上持续发力。领导重视发挥头雁效应,转变工作重心,推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六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联系,做好未检工作的宣传报道。七要深入学习,提升队伍专业化。不断学习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打牢工作基础,提升未检干警岗位素能。 

  以本次全州未检工作会议为契机,结合红河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年”的工作要求及未检工作实际,在未检工作会议中融入了七个主题的未检论坛。 

  论坛环节由六名未检干警、一名公益诉讼干警主导,全体参会人员围绕2020年未检业务三大核心数据(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不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的提升为抓手,从明晰工作重点,规范未检案件文书制作,到未检案件质量提升,以及涉未公益诉讼案件审查实务为主题,多角度多层次的进行交流、研讨。 

    最后,州院第九检察部孙静主任对本次会议暨论坛作总结和要求。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议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实用,将对今后未检工作的开展起到实际的推进作用。(红河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