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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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河州检察院

  在禁毒宣传月期间,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州禁毒办的安排部署,从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围绕本年度禁毒主题和州禁毒办的总体安排,制定《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牵头部门,落实开展具体工作的责任人,确定各项宣传活动的具体内容。

  在本单位内部开展禁毒宣传。 在两幢办公楼大厅摆放禁毒宣传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毒品危害。组织干警收听《红河热线》禁毒节目。通过在单位内部开展禁毒宣传,提高检察人员识别毒品危害的能力,筑牢检察人员抵御毒品诱惑的防线。

  开展禁毒公益宣传。在红河州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上大力宣传禁毒知识,并刊载钟南山出镜拍摄的禁毒公益宣传片,向社会大众普及毒品危害。 

  组织稿件向媒体投稿。由第二检察部结合新近判决的毒品案件,撰写禁毒新闻稿件向云南禁毒微信公众号、云南禁毒画刊、红河日报等媒体投稿,以案释法,扩大宣传效果。

  参加禁毒公开宣判。623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泸西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进行宣判,我院指派检察干警参加宣判,并对宣判过程进行监督。宣判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表示其认罪悔罪,认罪认罚,对判决无异议,当庭表示不上诉。宣判后,检察干警再次对被告人李某某进行法制宣传,其表示深深忏悔,承认之前存在侥幸心里,今后会改过自新。

  监督毒品集中销毁活动。指派检察干警参加红河州公安局组织的毒品集中销毁活动,从毒品封装,到现场销毁进行了全程监督。

   参加禁毒现场宣传。到蒙自市南湖广场参加由州禁毒委组织的现场禁毒宣传,向群众宣传毒品危害,提供法律咨询。(红河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