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乡镇 危险驾驶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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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警醒广大群众杜绝酒后驾驶。2022年5月24日、25日、26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石屏县人民法院到异龙镇、宝秀镇、龙武镇开展巡回法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三起危险驾驶案,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部分村民等人旁听案件审理。 

   

   

  在巡回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全部证据材料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案情进行现场普法,详细讲述了酒驾、醉驾的危害以及法律后果,并提醒旁听人员,无论何时都不要触碰酒驾、醉驾高压线,更不能对酒后驾驶行为抱有侥幸心理,拿自己、他人的生命及家人的幸福做赌注,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石屏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对被告人做了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与石屏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到村委会、街道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当地群众发放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2000余份,广大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此次巡回法庭将指控犯罪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现场直播”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方式,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人民群众对危险驾驶罪有了深刻的认识,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推动了司法实践与普法教育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联合石屏县人民法院到案发地开展巡回法庭活动,用鲜活的案例帮助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作者:石屏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