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深悟透担使命 实干笃行谱新篇——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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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113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八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州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实职处级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学习十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精神、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等重要内容。 

   

   

   

   

   

   

   

   

   

  州检察院班子成员及检委会专职委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要求和工作实际,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自觉研深悟透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重大深远意义,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把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集中系统辅导学、支部专题研讨学和个人自觉主动学等方式,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足绣花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检察工作,以团结奋斗新姿态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尊崇党章党规,以更大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认真学习、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持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深化纠治四风;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之以恒强化以案促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积极营造严管厚爱的机关氛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担当历史使命,以更实举措落实落细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是发扬实干精神。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心无旁骛地做好自己的事,在抓好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上再落实,在抓好各项考核工作上再落实,在抓好安全办案、办事上再落实,以三个落实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发扬斗争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监督履职全过程,综合用好检察建议、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数字赋能监督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斗争本领,提升监督能力,努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三是发扬创新精神。充分认识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涉及法治工作、检察工作的三个首次,把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信任转化为全体检察人员重整行装再出发加油站,在新的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具有特色的法治建设、公益保护红河样本,以求极致的精神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积极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