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四坚持四强化”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
来源:红河政法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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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四坚持四强化”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操作规范有序、流转顺畅高效、处置合法及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坚持安全原则

强化涉案财物“三项建设”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设立涉案财物专用保管室,安装防盗门窗,配备保险柜、防磁柜、监视器、报警器等安全设备,确保涉案财物管理专用场所的安全、合规。二是队伍建设。指定案管部门专人负责涉案财物保管工作,严格实行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分离原则,杜绝挪用、私分扣押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系统内外规范化建设。建立《涉案物品纸质台账登记本》,确保涉案物品保管做到一案一登记,实现台账清晰。同时规范涉案财物网上流程,确保涉案财物及时登记入库,实现网上管理与台账管理并行。

坚持责任明确

强化标准操作规范有序

  一是明确内部分工责任。明确案管部门负责涉案财物入库、保管、出库管理,财务部门负责涉案款项管理,检务督察部门负责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把好涉案财物入库、保管、处置三个“关口”。二是加强外部协作配合。严格涉案财物移送标准,面对面移送一物一清。与监察委、公安、法院达成共识,对不方便移送的涉案财物只随案移送权属凭证等材料,相关涉案财物在专门的场所进行保管。

坚持规范接收移送

强化流转顺畅高效规范

  一是受理案件时把好涉案财物“进口关”。认真审查涉案财物类别、数量金额等信息,对重要物品进行密封、登记入库,确保涉案财物“进口”的规范性。2022年至今共入库物品5679件,入库涉案款86.06398万元;二是案件办结后把好涉案财物“出口关”。对符合出库条件的涉案财物,先由承办人在系统内制作《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提请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出库。再由涉案财物保管员进行审查,确保出库及时准确、流程规范。2022年至今出库物品1904件,出库涉案款80.6126万元。


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监控确保处置合法及时

  一是案管部门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流程监控、案件评查范畴,对涉案财物从案件受理到办结,从保管、调用到案件办结时的返还、处理,全程纳入监督,实现全方位管理,有效防止涉案财物逾期未处理等违规事项发生。二是坚持每月核对赃款赃物移入移出清单,确保涉案款物管理台账清、数据齐,有效降低问题率,增强办案质效。三是每年组织专项清查活动,通过核查案件材料、台账资料、盘点实物等方式,对涉案财物进行彻查,确保涉案财物及时出库、随案移送,防止出现积存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