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检察机关在第二届云南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喜获“满堂红”
来源: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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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至30日,第二届云南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在省检察院举行,来自全省三级检察机关50名选手同台竞技,是对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水平的一次集中全面检阅。此次竞赛,红河州检察机关派出5名选手参赛,均获奖。元阳县人民检察院龙肖彤荣获“控告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潘懿、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张俊、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李桥林、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孔令兰分别荣获“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称号,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红河州检察机关竞赛团队在此次竞赛中喜获“满堂红”。 

  科学备赛 

  此次参赛州院党组高度重视,从备赛开始就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州院分管领导牵头部署,研究制定备赛方案;控申条线迅速行动,严格按照省级竞赛内容和方式“海选”集训选手;组建由州院十部主任、云南省第一届刑事申诉业务竞赛标兵、第一届全国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组成的“豪华”教练团队;“魔鬼集训”二周,通过每天不少于12个小时自学、反复进行笔试和面试训练等方式,锤炼参赛选手控告申诉业务基础知识和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办理能力,训练面试答辩技巧等,让参赛选手全身心进入备赛状态。 

  沉着参赛 

  赛场上,选手们仔细分析、认真作答、沉着应对,经过初赛综合笔试、小案例面试和复赛八小时案件办理、结案答辩两轮四个环节的比拼,克服身体的疲惫和心理的“瓦伦达效应”,终获佳绩。 

  载誉归来 

  载誉归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亲切接见、座谈。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玲、政治部主任曹芸陪同接见。座谈会上,获奖选手向领导们汇报了参赛心得。 

  业务标兵龙肖彤:踏浪前行风正劲,不负韶华争朝夕。竞赛的结束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应当运用竞赛中不同思想碰撞出的火花点燃推动工作长足进步的烽火,充分挖掘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富矿,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服务群众能力。 

  业务能手潘懿:作为同时办理公诉案件和控告申诉案件的检察官,竞赛使我对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知识有了更深刻理解。今后,在公诉案件办理中,更加注重矛盾纠纷化解的源头治理工作,力争实现“案结事了”。 

  业务能手张俊:竞赛是一面镜子,照出自己问题和不足,竞赛之后留给我们更多的是反思和改进,提高司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业务能手李桥林:此次比赛是一次业务能力的展示,更是一次控申知识的储备。我将把竞赛成果转化成司法为民的本领支撑,依法依规处理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业务能手孔令兰:这次比赛既是一次学习充电之旅,也是一次审视问题与不足之旅。比赛的结束不是终点,而是反思总结之后,再出发的起点。 

  宋兵检察长在一一听取获奖选手发言后,对获奖选手表示了祝贺,同时提出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按照“两找准,一转化”的要求做好工作。一是找准自己的不足,对照参赛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短板和对标其他优秀选手,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并不断克服和改进。二是找准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立足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申诉信访权利,全面落实控申为民办实事活动要求。三是将“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的竞赛成绩转化成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质效,竞赛本身不是目的,目的在于通过竞赛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工作质效,将“人才优势”转化为“业务优势”,持续推动红河州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