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法治之旅个旧站巡回开讲 揭秘犯罪的那些事儿!每一站都干货满满
来源: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作者:

  在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化身普法站长,邀请各校师生一道,搭乘“检校同行 共护成长”普法列车,结合各学校学生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第一站:高墙之内现身说法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联系市教体局、市看守所,有针对性组织全市部分在校学生到市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活动。 

  在对出入监区应遵守的规定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后,民警引导全体师生、检察官分批进监区进行实地参观,并讲解和分析了几个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在场的学生们深刻认识到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的严重后果。这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参观学生在目睹了“高墙电网”的生活后,学生们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第二站:“未”爱守护 预防性侵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四级调研员、心理咨询师沈芳应邀到个旧市沙甸鱼峰小学、个旧市第十三中学以“青春自护 护航成长”为主题开展校园“零零欺”志愿服务宣讲。 

  根据办案经验和司法实践,沈芳结合该年龄段同学们的成长特点,带领同学们了解身体的隐私部位,认识性侵害的种类,通过真实案件深入浅出的学习如何预防性侵害、遭遇性侵害后怎样保留证据并及时寻求帮助等知识。同时向同学们发出提醒:现实生活中要提高警惕,网络世界也不能放松。在遇到危险时,要勇敢地说“不”,并及时向家长、老师和警察求助。 

  第三站:防文身 防溺水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防文身宣传教育和防溺水安全教育“进家庭”活动,共计20户家庭参与(含部分留守儿童家庭)。 

  个旧市巾帼维权志愿服务团成员、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储寿斌向参与家庭分享了家风小故事,并以“预防未成年人文身,让青春‘纯洁无瑕’”为题,从“什么是文身?”以及“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两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参加活动的家长和未成年人开展了一场生动的防文身教育。活动还进行了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宣传,以PPT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让孩子们知道必须在监护人的陪伴下到正轨游泳场所游泳,不能私自到水塘、江河、湖泊、明令禁止无人看管的地方游泳,要远离不安全水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站:法治护“未” 

  未检干警分批到个旧市第五中学、第十中学、第十二中学等学校进行法治宣讲。 

  通过鲜活影片、典型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安全、校园欺凌等方面的规定、常见犯罪和应对方法,借助问答小礼品和趣味互动寓教于乐,引导同学们积极参与,有效促进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进而做到遵纪守法、懂得用法,帮助同学们既能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勇敢说“不”,也能在面临选择时不以身试“错”。法治课结束后,检察干警向“问题学生”家长送达家庭教育令和督促监督令,强调了家长“依法带娃”的主体地位,督促家长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能力。 

  本期终点站:让青春不迷茫 

  糜华检察长到个旧市贾沙中心校开展以“学法用法 让青春不迷茫”为主题的法治讲座,以此为“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沉浸式法治宣传活动划上句号。 

  在对出入监区应遵守的规定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后,民警引导全体师生、检察官分批进监区进行实地参观,并讲解和分析了几个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在场的学生们深刻认识到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的严重后果。这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参观学生在目睹了“高墙电网”的生活后,学生们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此次“检校同行,共护成长”沉浸式法治之旅共计2000余名师生参与,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提供现场法律咨询10余次,得到师生、家长一致好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未检职能,将未成年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做实做深做细,在充分研判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全面了解学校、学生法治诉求的基础上,多途径、全方位开展法治宣讲,推进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全覆盖”,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的心灵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以未检之力,为梯田春苗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