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司法局在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专题培训会议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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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苍林

  728日,云南省司法厅与省信访局在保山市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专题培训暨现场推进会,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相关领导,保山市委政法委、信访局、司法局相关同志,各州、市信访局局长、司法局局长、访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共100余人参加会议。红河州司法局在会上作主题为《人民调解化矛盾 维护稳定促和谐—红河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纪实》专题汇报,为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全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献计献策。近三年来,红河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纠纷问题化解共1321件,成功化解1063件,化解成功率为80.5%;律师参与信访问题化解249件,成功化解220件,化解成功率为88.4%。排查纠纷7126次,预防纠纷312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5196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51352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11030人。红河州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一是以党政领导包案为重点。制定出台了《2018年州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常态化机制,对推动解决“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的解决形成了协调联动机制,有利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整体推动落实。二是基层防范源头控制。把源头治理作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既抓排查,更抓化解。全州全面落实“双重”责任,红河州司法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防止矛盾纠纷向信访问题转化。三是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红河州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责,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更好地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整体联动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工作。(作者: 刘苍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