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司法鉴定协会召开一届四次理事会暨红河州司法鉴定工作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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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骏渊

  928日,红河州司法鉴定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暨红河州司法鉴定工作表彰会在蒙自召开,协会理事、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45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全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红河州司法鉴定惩戒制度》、《红河州司法鉴定诚信管理制度》等5个规章制度。会议表彰了综合业务突出的云南红河明诚司法鉴定所等5家先进集体和李宝泉等18名先进个人,以及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的红河大成司法鉴定所等2家先进集体和薛保双等27名先进个人、李雪春等4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洪就贯彻落实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鉴定管理与行业协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四个意识”,将司法鉴定执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要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各自的职能,密切配合,推进全州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州司法局要继续加强对鉴定机构的指导与管理力度,深入鉴定机构调研,加强面对面指导;司法鉴定协会要继续抓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审议通过的协会自律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形成管理合力,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司法鉴定的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促进红河州司法鉴定人向高职称、高学历、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要认真落实“双严”要求,为鉴定机构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打下基础。四是要加强鉴定机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州司法鉴定机构及广大司法鉴定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廉洁、高效地履行好司法鉴定工作职责。(作者:马骏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