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个过硬”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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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云

  全县政法机关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红河县司法局狠抓“五个过硬”,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结合红河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进法律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基本法律需求,促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事业持续可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的现代化。

  一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中枢、1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点为支撑,9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优化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业务对接,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用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援助申请、公证办理指引等服务,努力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388人次,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9人次。 

  二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引入“互联网+”理念,激活服务资源,“法律援助实现指尖上服务”。以“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云岭法务通”和“万人进千村帮万户”工程为载体,建立贫困乡镇、贫困户微信群,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键对键”的菜单式服务。目前,红河县已经建立79个“法润脱贫”微信群,进群人数30985人,其中贫困人口30135人,人民调解员265人,驻村工作队员306人,法律服务工作者99 

  三是拓宽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在县级中心形成集法律援助接待、案件申请、案件审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窗口为一体的法律援助维权“一站式服务”,将法律援助申请的部分审查权下放到13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群众及外来务工者可以就近选择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云南掌上12348、建档立卡贫困户微信群及“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将援助咨询服务提供到村社,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咨询不出村、法律援助初审不出乡镇”,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的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由公证员上门办理公证事项,对建档立卡户、残疾人等经济困难群众主动减少或免收公证费。截至目前,共办理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79件,其中民事类41件,刑事类38件。主动上门办理公证8件次,减少和免收公证费7000元。 

  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对于群体性欠薪、工伤等案件和60周岁以上老人、军人军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当事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化流程服务,切实做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优化服务模式,对于法律援助申请次要材料不全或者部分手续需要完善的案件实行先受理后补全材料的方式,推出“容缺受理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只跑一次”。 针对公证事项办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咨询,公证员认真解答,必要时帮助代写委托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实现了公证法律服务从咨询、代书到办证“一条龙”服务,切实做到优质高效的为群众办理公证事项。截止目前,为特殊当事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提供法律援助64件,其中建档立卡户18件、未成人15件、妇女13、农民工11件、老年人5件、残疾人2件;免费代书诉状、委托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127份。 

    五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统一制作的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证明、公证事项办理材料清单等发放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群众取阅填写,来电、来访做到一次性解答法律咨询,一次性告知所需要材料,缩减申请人时间成本。今年来,共办理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79件,为特殊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64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00件,其中,继承141件、赠与39件、委托7件、协议书(合同)3件、声明书6件,其他公证事项4件。(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