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司法局“六个一”推动“枫桥经验”本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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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钊

  红河州司法局以“六个一”的工作思路推动“枫桥经验”本地化,有效构筑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搭建一个平台,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织密人民调解网络。红河州的人民调解组织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步形成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以村(居)委调委会为基础,以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三级调解网络”,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为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目前,全州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38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35个、村居社区调委会132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5个,共有调解人员23063人。 

  二是突出一个重点,以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注重源头预防化解。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了常态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完善纠纷信息体系;建立矛盾纠纷边排查边调处机制,简单矛盾纠纷当场调解,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处,重大纠纷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处,不属于人民调解的纠纷及时导入法治渠道;建立县域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化解和稳控各类矛盾纠纷。近三年来,全州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48642件,调解成功143356件,调解成功率96.5%;调解协议履行141574件,协议履行率99%;协议涉及金额22623.43万元;排查纠纷7904次,预防纠纷3306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2138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12082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21038人。 

  三是夯实一个基础,以村居级调解组织建设为基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矛盾纠纷吸附在本地,助推乡村振兴建设。根据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于村居一级的特点,在“三个一”工程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完善“一条主干”、“四张网”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主动服务乡村矛盾纠纷调解,让广大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四是注重一个抓手,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抓手,抓实重特大矛盾纠纷化解。认真贯彻《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抓手,加强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调解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选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及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州在医疗、道路交通等不同领域共设立18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0个纠纷调解工作室,共有716名专兼职调解员,三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6266件,成功6047件,调解成功率为97% 

  五是强化一个场所,以做精做强一批个人调解室为目标,充分发挥品牌效应,以调促普,筑牢人民调解防线。红河州扎实开展以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建设工作。全州整合近年来表彰的各级调解模范个人,利用其“威信高、口碑好、情况熟”等优势打造调解品牌,注重 “专业优先”,大力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和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个人调解室建设,先后建立了19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实现了全州13县(市)全覆盖。全州个人调解室5年来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36件,调解成功3397件,成功率为96.1% 

    六是明确一个核心,以各级领导包案为核心,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在工作开展以来,州司法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明确了以各级领导包案为主的调解工作核心思路,召开了全州工作推进会,下发了《红河州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分时段进行工作情况的督查和推进,积极鼓励各人民调解员,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个人调解室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推动信访问题化解。2018年工作开展以来,参与信访案件排查500次,参与调解信访案件562件,调解成功480件,调解成功率85.4%,参与调解领导包案57件,化解成功53件。(张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