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司法局通过四个结合促进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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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凌志

  2019年以来,开远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实现了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融合、相互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是与脱贫攻坚行动相结合。为切实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助力于脱贫攻坚工作。开远市于61日启动全市集中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组建7个宣讲团分赴7个乡镇(街道),以“菜单式”普法方式深入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宣讲,为基层群众带来一次“法治大餐”。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播放法治专题片和法治电影、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同时,编印《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5000本,确保了基层群众学法用书。通过农村普法,使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的进程中不因法律常识的缺失而走弯路。

  二是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活动,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市司法局通过法律“四进”活动,即: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公共区域”活动,将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等法律法规送到村民、学生、群众手中,并认真开展了相关知识宣讲,耐心做好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切实为群众答疑解难。以及在公园、街道、广场、超市、图书馆等人流量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专栏,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氛围。

  三是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相结合。充分利用法治一条街及法治主题广场、“开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普法阵地广泛宣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和政策;以及积极开展“法律六进+N”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相关创建知识;并在民族地区实行双语普法等方式,增强了民族地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开展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是与控辍保学行动相结合。组织普法骨干力量,深入全市各乡镇(街道),向当地村民“面对面”开展《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提高山区群众对义务教育的重视和认识。同时,充分运用普法阵地,在法治主题广场和法治大街的LED屏滚动宣传《义务教育法》相关宣传标语,为全市控辍保学工作顺利推进营造了较好的法治环境。(开远市司法局  李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