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三举措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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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弥勒市司法局

   

  弥勒市司法局采取三项举措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未成年人法律素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抓组织强保障。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印发《弥勒市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管理工作,全市110所中小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124名,配齐法治辅导员118名。同时,把学校教师、心理社工纳入弥勒市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授课内容延伸至家校合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探索、家长与未成年人沟通技巧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师资保障,多领域协同推进,夯实法治教育基础。 

  抓教育强引导。强化法治副校长的教育引导作用,市司法局领导干部16人担任22所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通过集中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学生遵规守纪意识,引导在校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宣传教育法治引导作用。 

   

   

   

  建载体强宣教。积极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强化校园内外联动宣传,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江边乡幼儿园、竹园镇龙潭小学等学校外围建设法治宣传阵地、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宣传,收集整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西二中学校内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加强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通过拓展宣传途径和载体,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