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用“法”为民服务,让“法”照亮文明
来源:开远司法行政
作者:开远司法行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作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开远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始终在为民、亲民、便民上下真功夫,文明和谐的法治环境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执法、每一次调解中感受公平正义,法治成为开远百姓的“幸福加码器”。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与老百姓“打交道”较多。务工人员拿不到工资怎么获取法律援助?遗产继承怎么办理公证?看似小事的“杂事”,其实都是老百姓的“烦心事”“糟心事”,甚至是“天大的事”。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唯有法治相伴而行,才能让老百姓安心办事。
   
  面对一件件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大小事,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总能倾心聆听、问询引导、提供服务,让“踏破铁鞋无觅处”的当事人,在这里获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希望。
  据统计,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周要接待咨询群众50余人次,公证处每周接待咨询群众40余人次,全方位、多角度为开远老百姓提供心贴心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维权路上有“援”相伴
  村民杨某是建档立卡户,经济条件拮据,妻子常生病住院,孩子在外打零工谋生。杨某的打工收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但因老板李某拖欠劳动报酬导致家里经常“揭不开锅”,焦急的杨某只好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法院判决李某一次性支付杨某劳务费6050元,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拿不到执行款,法援中心得知情况后主动作为,耐心与杨某沟通,并再次安排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律师努力,为杨某申请了国家司法救济。最终,杨某获得5000元司法救助金。
   
  经历波折的杨某激动万分,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法援中心,握着工作人员和律师的手,不停地道谢:“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我真不知该怎么办!太感谢你们了!”
  对于老、弱、残、幼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来说,法律援助坚持“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的应援尽援,维权路上始终搀扶陪伴,为当事人的生活注入希望。
  靠前一步上门服务
  市民曾某的父亲去世前在外地留下一套房产,但因母亲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现居住在开远养老院,无法亲自前往外地办理房产继承的相关事宜。“一直不能处理的房子”成为了曾某“心里的大石头”,一筹莫展的他向市公证处求助。
   
  公证处经过核实,迅速拟定上门服务计划,安排公证人员为曾某母亲办理委托公证。公证人员与老人交流发现,老人虽年近八旬,但能说能写、神志清醒,经过耐心向老人及其子女讲解办理委托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指导老人填写相关资料,现场为老人办理委托公证。接到公证书后,一件积压在一家人心中的事终于尘埃落定,全家人对公证人员的感激溢于言表。
  公证服务重视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从坐堂办证到上门服务,公证服务“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用贴心的靠前服务,给予老百姓“零跑腿”的法律帮助,让当事人放心、安心。
   
  熠熠生辉的锦旗,真情流露的笑容,不仅仅是褒扬,更是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肯定与认可,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中,阳光正照遍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