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紧扣 强措施 增实效 —蒙自市司法局“紧扣”四项措施开展社区矫正普法强基增实效
来源:蒙自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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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开展好我市社区矫正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蒙自市司法局“紧扣”四项措施开展社区矫正普法强基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是紧扣重要节点普法促稳定。在全国及省、州、市“两会”之前及春节、清明及“五一”等重要节点,蒙自市司法局在不同节点召开社区矫正普法安排部署会。会上,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传达了省、州、市委、市政府在各节点维稳安保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普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相关科室及司法所根据会议要求,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截至目前,通过四次不同重要节点的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为维护蒙自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紧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本领。蒙自市司法局分级分类分批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省、州、市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共46人次。同时,根据工作要求,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等专项业务培训30余人次,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水平及执法能力。针对全体干部职工或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可能出现廉洁自律问题,专门召开了蒙自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廉洁自律会。会议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在任何时候都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要自觉守法,廉洁执法。通过相关培训及内部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内部强化了法律素质,外部树立了遵纪守法的形象和严格执法的本领。
  三是紧扣集中普法与个性普法树信心。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普法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蒙自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实践社区矫正集中普法与个性普法相结合的新模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普法700余人次,主要是让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宪法》《刑法》和《社区矫正法》等法律,落实他们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性与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更好的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法”为纲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接管向主动纳管转变。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性化普法600余人次,主要是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个性化普法。集中普法与个性普法相结合的普法宣传方式,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使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过程更加人性化,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更加自觉化。
  四是紧扣自主普法与联合普法造氛围。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蒙自市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性活动、个别教育谈话、实地查访等工作中向所有矫正对象宣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700余人次;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蒙自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联合辖区派出所、综治办或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或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法1100余人次。必要时,联合市人民检察院以执法检察活动为契机,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所在村居群众进行社区矫正普法。通过自主普法与联合普法,让社区矫正人员切实了解遵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了解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关注并监督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营造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