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高效化纠纷 复议便民暖人心
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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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高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实事求是推动问题解决,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事项得到及时处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近日,红河州司法局收到省司法厅转来的一封感谢信。来信人毕某对办案人员便民高效化解其行政争议的做法表达了感谢之情。
    此前,毕某因不服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网络方式向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办案人员收到该复议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查,于当天办理了案件受理手续并向被申请人发送了答复通知书。经对答复材料进行审查,发现被申请人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相关违法行为,被申请人对办案人员指出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同时表示可由其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经办案人员与申请人电话沟通,申请人表示只要纠纷得到解决其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并表示自己通过网络提交复议申请,一次都不用往办案部门跑就解决了纠纷。

  

    行政复议工作直接接触群众,也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红河州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关于“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工作原则,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动行政复议更加便民。2024年度,红河州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含复议监督申请)202件,其中,以网络申请、口头申请和邮寄申请方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有173件。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尽可能让人民群众更为方便地参与行政复议活动,节省了人民群众的时间和精力,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下一步,红河州司法局将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加大“网上复议”途径的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当事人选择适用“在线复议”,确保行政复议“应收尽收”,利用行政复议制度便民高效的特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复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