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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7/05/04

  尊敬的驻蒙政法各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

  蒙自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蒙自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把蒙自建设成为优美、整洁、有序的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对于提高蒙自市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塑造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今年,蒙自市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创城测评验收。为掀起参与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热潮,在此,我们向广大驻蒙政法各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美好家园,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大家要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积极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参与者。要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到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大力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坚守“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操守,熟知并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立足本职,多做实事。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身体力行推进依法治市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立足本职积极参与蒙自市社会矛盾的动态排查化解,做好信访工作,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依法妥善处置非正常上访,切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每一名政法干警要加强全方面的学习,增强自身文明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观念,严格文明执法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在全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文明法治环境。做好本职工作,向社会传递正能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每一个人心中。

  三、带头示范,传播文明。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自觉带头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要积极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志愿者活动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各种以“三关爱”(即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为主题的志务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筑牢社主义核心价值新风、践行道德,坚决摒弃陋习,带动影响身边人,传播文明,引导所有市民积极参与到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热潮中,共同塑造蒙自文明和谐的新形象!

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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