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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四措施”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11/14

一是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 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和优先办理。二是突出“调解优先、调援结合”的原则,提高维权效率。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原则贯穿于法律援助的全过程,尽可能地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三是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值班制度,保证援助渠道通畅。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农民工的来电来访,并提出依法依规解决的途径和建议。四是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和报道。在人群密集点发放农民工维权知识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和法律援助案例。
截至10月,全县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册,解答法律咨询125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3件,帮助劳动者64人,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29.8万元。 (作者:屏边县委政法委 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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