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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通过“四个转变”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11/14

一是由“单一调解”向“全面调解”转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诉调、检调、公调、联调的无缝衔接,调动了各方参与积级性。二是由“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转变。建立完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主动参与、及时调处。三是由“随意调解”向“规范调解”转变。制定《屏边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信息排查、受理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推行规范化格式文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卷宗质量。 四是由“依情调解”向“依法调解”转变。健全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 8个(县级 1个、乡镇 7个),不定期组织县级涉法部门专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逐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调解水平。四年来,全县共筹措和兑现“以奖待补”资金 39.43万元,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6712件,调解成功 6602件,成功率 98.36%,其中,一般纠纷 5360件,疑难纠纷 1215件、重大疑难纠纷 27件。 (作者:屏边县委政法委 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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