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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公安局四举措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11/15

一是认真落实法制员工作制度。 制定了《石屏县公安局法制员工作规定及奖励办法》,落实执法奖惩,实行由办案民警、兼职法制员、部门领导、法制部门、局领导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五级审核制度。
二是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通过政务网、制度上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办事程序、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以及举报、投诉途径及电话等50余项内容。
三是建立科学监督考评机制。 采取“周点评,月通报,季考评,半年考核,年终检查”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进行“一案一评析”,实行“一月一通报”,案件评查率达到100%。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执法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
四是建立民警执法业绩档案。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的职责任务,组织全局各部门领导及内勤参加执法业绩档案培训,强化对执法业绩档案系统的更新维护。目前,全局执法业绩档案工作已严格按要求完成,民警和单位的执法培训均达15天以上。(作者:石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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