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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检察院“三加强”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09/29


2013 年中秋、国庆节来临之际,开远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市“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要求,采取“三加强”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将 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严肃纪律严格廉洁自律的通知上院局域网,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和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使全院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政意识,增强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
  二是加强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领导干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本院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针对易发多发的廉洁自律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纠正,重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的形式收钱敛财;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出国(境)旅游;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制度和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三是加强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对象的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供稿:开远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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