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4月份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以来,元阳法院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动员部署,将活动内容细化到个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形成“四找”工作法。
一是在庭审竞赛中找差距。 组织开展庭审竞赛和书记员技能竞赛,各审执部门、派出法庭至少有一个案件参加庭审竞赛,有一名书记员参加技能竞赛。并从全院至少评选出三个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参加全州法院庭审竞赛。确保该院干警人人参与、人人得到提高,促使上下法院之间、该院各部门、干警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同时通过竞赛锻炼法官,磨练书记员,让法官和书记员能够在竞赛中找到短板,找到差距,进一步提高法官组织、驾驭庭审的能力,提升书记员技能水平。
二是在庭审观摩中找路径。 “庭内三分钟,庭外三年功”,集中反映出一个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其中提高庭审能力最佳的路径之一是庭审观摩。为此,在该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各派出法庭及院机关各审执部门至少有一个庭审受到组织观摩。这 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有利于打破思维惯性,纠正错误做法;有利于搭建一个审判经验交流与相互学习的平台;有利于全面提升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有利于建立一个真实反映庭审效果的评价体系,以此促进法院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是在技能培训中找标杆。 由该院优秀法官和优秀书记员现身说“法”,组织开展书记员技能培训和法律文书制作培训、讲评,从书记员工作职责、庭审笔录制作及技巧、法律文书制作、书记员在工作中的任务和要求、卷宗装订顺序及质量要求、保密工作等方面,公开传授书记员的工作技巧和方式方法,并结合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查摆庭审记录、文书填写、案卷整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干警有榜样学习、有标杆前进的良好氛围。
四是在案件评查中找对策。 严格按照该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组织开展综合案件质量评查。以自查、互查、交叉评查、上下评查等方式,要求每名法官办理的案件都能接受评查。 对评查中发现的通病,写出通报,提出建议,统一做法,防止类似的差错和瑕疵再次出现。对评查中发现的优秀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也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倡导好的审判方式、方法,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