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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召开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7/06/23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督促落实好 2017 年执法监督重点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6 月 15 日 ,受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安治强委托,州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洪武主持召开全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会议。全州 13 县市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负责人和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针对去年县乡换届各县市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负责人变动大,部分新上任的同志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不知 “ 怎么干 ” 、 “ 干什么 ” 的问题,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部委《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和《云南省实施 < 关于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 > 细则》,对相关条款内容作了诠释讲解,全体参会人员就如何结合地方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会议围绕《红河州县市委政法委综合目标考评办法(试行)》、《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 2017 年工作要点》,听取了 13 县市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当前各县市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落实推进滞后,时间过半任务不过半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对 2017 年执法监督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逐条逐项提出了需要完成的时限和要求。
陈洪武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全州执法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个别县市党委政法委工作不重视、人员不到位、经费不保障、履职不尽责等问题提出了强化 “ 三个意识 ” (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意识、强化担当意识)和 “ 五个坚持抓督查 ” (坚持问题导向抓督查、坚持干部导向抓督查、坚持提高素质抓督查、坚持持续发力抓督查、坚持完成目标抓督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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