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红河长安 > 法治红河

建水县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7/08/11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理论引导和行动指南,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努力的目标和前进的方向。
近年来,建水县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以创新思路、创新形式、创新载体为引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各单位各行业的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建基地,引领阵地建设新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山东曲阜孔府和孔子学院时曾提出 “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 ,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
2016 年 12 月,建水县司法局投入资金 50 余万元,在建水一小内建成 “ 建水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 。该基地占地 200 多平方米,由启法厅、尊法厅、遵法厅、伏法厅和护法厅五个展厅组成,突出警示、教育、关爱、保护,集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于一体。门厅首先向参观者展示了孔子 “ 为政以德 ” 的主张:就是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是最高尚的治国之道,这种治国方略也叫 “ 德治 ” 或 “ 礼治 ” 。孔子建构的 “ 德道 ” 即博爱、厚生,公平、正义,诚实、守信,文明、和谐,革故、鼎新,民主、法治之道。这些已成为我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理论基石;其次,图文并茂融入中华传统二十四孝和雷锋、焦裕禄、高德荣等时代楷模,运用榜样的力量,让青少年学会感恩社会、感恩学校、感恩父母、感恩老师,在感恩中学会做人,在成长中学会感恩,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 的内涵所在。
基地建成开放以来,本着以开放促实效的原则,已经接待社会各界及中小学师生参观者三千余人。
二、搭平台,促进法治宣传常态化
为积极推进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搭建了多类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以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 布点普法专栏,耕种法治理念。 2002 年起,坚持在我县商业购物中心门口设立 “ 法治阅读站 ” ,给当地群众提供最新、最实用的法律资讯,十多年来,共更换 70 余期。 2013 年,在临安镇北山路重力打造长三百余米的 “ 法治文化长廊 ” ,采用文字、漫画、图画的形式,图文并茂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融入道德文化元素,让群众在寓教于乐的同时学习法律,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理念。
—— 完善载体建设,增强普法渗透性。通过建水电视台 “ 平安建水 ” 和 “ 建水警方 ” 栏目刊播发生在建水的法律案例,利用身边的人现身说法来教育民众,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法治公益宣传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推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融合,广泛运用微电影、动画、漫画、宣传栏 ( 橱窗 ) 、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我县利用自有微信公众号 “ 平安建水 ” 开展法治宣传的基础上,借助县委宣传部搭建的建水新媒体管理群,整合县域内各家新媒体平台,在重要宣传时间节点,推送法治宣传内容,由 “ 独角戏 ” 到 “ 大合唱 ” 转变。
三、抓重点,开启学生普法新模式
多年来,建水县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坚持多措并举、多维推进,针对青少年群体这一普法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一是充分整合 “ 建水县预防犯罪警示教育 ” 基地、 “ 互帮互教法制教育 ” 基地等教育平台,通过 “ 现身说法 ” 、进看守所参观等形式,开展初高中师生的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充分利用 “ 建水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 ,在寒假期间联合社区到基地开展 “ 快乐学法 ” 活动,达到学生和家长双向教育,宣传效果显著。三是与建水县 “ 东山少儿书法班 ” 合作,在春节前开展 “ 送法治春联 ” 活动,提高青少年普法参与的积极性;四是拓展青少年普法宣传形式,在普雄乡中心小学探索开展 “ 法治游园 ” 活动,邀请建水监狱青年干警共同参与,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将趣味学法带进学校,让更多的青少年受益。(供稿:建水县政法委 )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召开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督促落实好2017年执法监督重点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6月15日,受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安治强委托,州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洪武主持召开全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会议。

返回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