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重大举措,推动全县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泸西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明确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对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于充分发挥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职能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确立了以案释法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17年上半年,全县所有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以案释法活动覆盖各级各类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媒体定期公益性发布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社会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 意见》还明确了以案释法工作的主体、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要求各法院、检察院、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法律服务单位抓好重点环节,加强以案释法活动开展、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加强工作信息报送,以确保以案释法工作有效进行。 ( 泸西县司法局 任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