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检察院、州法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召开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如何在专项活动中加强相互协作和配合问题。州法院李才学副院长、州检察院张仕明副检察长、州司法局杨洪副局长以及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及我省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的有关要求。州法院和州检察院通报了前一阶段各自核查掌握的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情况。张仕明副检察长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地位分析了我州在清理纠正未依法交付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阐明了刑罚执行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提出了检察机关开展该项活动的初步意见。参加会议的各政法机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表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协商讨论,与会单位达成四点共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报请州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专项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二是各机关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按照上级的通知要求做好核查摸底工作,并加以完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单位确定一人担任联络员,及时沟通协调,通报情况,比对数据。三是边清理、边整改,立行立改,以求实效,扎实推进专项清理活动。四是着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边清理边反弹,在协调领导小组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加强衔接配合。(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