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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为14所医院配备兼职法制副院长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09/18

为从源头上遏制医患纠纷多发态势,切实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泸西县在县、乡二级共 14 所医院配备了兼职法制副院长,经半年来多来的实践,成效显著。主要做法是:
一是认真选聘,配强队伍。该县从政法各部门中推荐若干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法律知识、热心法制教育工作的干警给医疗单位,建议兼职担任法制副院长,由各医院聘任,由县政法委任命。兼职法制副院长每届任期为二年。此次受聘人员中,有县法院 3 名法官、县检察院 3 名检察官、县公安局 3 名干警和县司法局 3 名司法所长,共计 14 人担任了医院兼职法制副院长。
二是明确责任,统一要求。兼职法制副院长每月要到所兼职医院开展 1 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兼职法制副院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医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医务人员法制观念,规范医院医疗行为;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拒腐防变意识;指导医院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帮助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上滋生腐败的漏洞;在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和预防咨询活动,针对一个时期医患纠纷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医职务犯罪隐患问题,特别是吃回扣、收红包等潜规则问题,积极向医疗卫生单位提出治理建议;积极参与医院周边地区综合治理,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参与研究和解决医院突发事件,指导开展创建平安医院、依法治院活动。
该县选派兼职法制副院长半年来,全县法制副院长为医务人员、病患者上法制课 15 堂,有效地提高了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为医院提出法制性的建议和意见 12 条,使医院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治院;为医务人员和病患者解答法律咨询 52 人次,化解了医疗纠纷 5 件;指导医院依法调处医疗纠纷 26 起,使发生的医疗纠纷能就地及时调处,有效地维护了医院、医务人员和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县自开展法制副院长聘任工作以来,全县医疗纠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30% ,有力遏制了医患纠纷多发势头,营造了良好的治病救人环境。(供稿: 红河州司法局、尚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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