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红河长安 > 警方传真

红河州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7/12/11

  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公安部、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结合州级公安机关的改革事权,把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建立全面依法治州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利运行机制为核心,围绕国家安全、社会治理、公安行政管理、执法权利运行、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六个方面,出台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61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目标、时限、措施和验收标准。

  2017年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收官之年,红河州公安机关在抓住“放管服”这三项措施,紧紧围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时间导向,倒逼措施落地,实效彰显,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坚持“不破法规破常规”原则,下大力气打通堵点难点,带动改革整体突破,共列出9个警种79项重点任务清单。其中:简政放权10项、依法监管26项、优化服务43项。

  一、简政放权:一是坚持下放。在权责均衡的前提下,把切实有利于群众利益的权力下放县市。二是坚持放开。把不属于或切实不需要公安机关管辖或履行的行政职权放开,减少群众行政审批程序。截止目前,全面放开州内城镇落户限制,已将部分车驾管业务、剧毒化学品购买、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工程监督等权责下放。

  二、依法监管:一是坚持重点监管。切实加强重点人、物、场所、网络等要害部位的严管,确保社会面治安大局稳定。二是坚持精准监管。管住关键环节,严格处罚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业场所的处罚力度,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数据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数据推动警务变革,实现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目前,已自主研发了“智慧警务”APP全数字警务平台;加强了全州高清视频监控建设;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和《红河州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推广民爆物品末端管控系统;推出了出租房“二微码门牌”智能管理;建设出租车、物流寄递业、石油业等管理信息系统;成立了反诈骗中心;建立了“面管、情报、路查、人控”四位一体查缉体系;深化跨境警务合作。

  三、优化服务。一是注重法律服务。通过传统和新型媒介,进行全域法律宣传服务。二是便捷服务。紧扣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压缩受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三是特色服务。结合地域实际,推出一批符合本地群众需求的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最大限度提供便利。四是科技服务。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逐步实现人工办理向网络办理的智能化转变,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目前,建立了一体化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融合户籍、交管、出入境、消防、信访诉求等微信服务内容,缩短业务证牌办理时限;开通了“绿色通道”,推行了节假日正常受理工作制;深化异地办证工作,推出了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预选号牌、补换领牌证等车架管业务;建设出入境24小时自助取证、二次签注等服务,在蒙自、个旧试行出入境办证前置到派出所;主动服务好蒙自经开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和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立了“三区”建设消防服务办公室等,切实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红河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