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以来,按照 《卫生部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绿春县卫生局邀请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专家到绿春县筛查重性精神病患者,截止目前,共筛查出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581人。同时,绿春县卫生局积极协调治疗患者,目前已确诊并治疗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281人。
绿春县采取的救治措施:一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住院治疗医药费由新合报销90﹪,其余10﹪由民政医疗救助金补助,患者住院期间每人每天给予7元的生活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治疗医药费由城镇居民医保报销90﹪,其余10﹪由个人自付。二是门诊病人每年每人2000元的费用包干治疗。三是重性精神病患者和其监护人纳入低保。
精神病患者是特殊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关心,目前我县有相当部分患者还没有接受正规治疗。如不及时治疗,将会导致精神病患者恢复缓慢或者恢复不完全,自杀、暴力犯罪的可能性增加,影响社会稳定。为此,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全社会的关注和关心,使他们得到规范治疗,减少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 (作者:绿春县卫生局 李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