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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10/17

近年来,个旧市紧紧抓住国家首批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云南省桥头堡战略建设以及红河州作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的机遇,按照全市“一二三”工作思路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施产业“二次创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成立了党委群众工作局等机构,安排专项经费,配备相关人员,大力推进村级和社区“加强党组织建设、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人民群众思想文化建设”为主题的“四位一体”建设,着力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社会大局保持了总体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个旧市委、市政府坚持统一领导,把深化平安建设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市委领导为组长,市综治委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创安领导小组,并从政法各部门抽调人组成创安办,负责创安日常工作,各乡镇、部门和重点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创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2012年,将全市社管综治工作成员单位调整至54家,社管综治工作中的平安建设工作继续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个旧”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努力打造“平安个旧、和谐个旧”,细化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建立了组织、动员、宣传、创建、检查、考核和奖惩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平安建设提供了机制保障。
为确保创建省级“平安先进市”目标的实现,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从2010年开始,个旧市委、政府将全市综治维稳经费按人均2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共计76万元的经费全部拨付到位。乡镇一级综治维稳经费也按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全部拨付到位。同时,新增或上调了平安建设工作、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治安重点地区整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城区群防群治等专项工作经费,全部经费预算每年均超过了150余万元,有力保证了全市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3年,个旧市平安建设工作围绕巩固“云南省先进平安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夯实基础、创优环境、凝聚力量,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社会管理的突出问题,以深化平安个旧建设为载体,不断完善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力争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长治久安上取得新突破。同时,广泛开展基层创建活动,再次将具体的创建目标任务逐一分解细化到乡镇及部门,进一步丰富拓展“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县乡平安出行”、“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等平安建设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全面提升我市平安建设工作的特色与亮点。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市委、政府制定了《个旧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全市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支持系统和服务体系,有效完善防范、救助、处理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综合干预机制,对受暴妇女、儿童开通了案件办理、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医疗救治4条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今年7月,个旧市的个旧市第一中学、市机关幼儿园获得省教育厅、省社管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授予的2012年度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今年3月,我市还获“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7家单位被评为了州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创建率达到100%。个旧市2007年被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命名为“平安市”。2008年起连续5年,被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表彰为“综治维稳工作一等奖”。2012年,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表彰命名为“2011年度云南省先进平安市”、“2011—2012全省法制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各类平安细胞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成绩喜人。市妇联牵头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全市10个乡(镇、区、处)、26个社区的家庭均参与了创建活动,到目前为止,共有8个社区(村)被命名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社区(村),其中个旧市城区街道办事处上河社区2011年4月被命名为省级示范社区(村);3个乡镇(卡房镇、锡城镇、沙甸区)被命名为个旧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乡镇;4个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和平小学、市公安局就女工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个旧市“平安家庭”示范单位;106户家庭被命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户,其中有3户是省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户,3户是州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户,100户是个旧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户。全市25所宗教活动场所以构建“平安红河,和谐红河”为契机,按照“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标准,积极扎实深入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有14个宗教场所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即2009年:个旧市沙甸大清真寺、鸡街新清真寺、沙甸川方寨清真寺、宝华佛寺、建设路基督教堂;2010年:大屯基督教堂、沙甸莲花塘清真寺、沙甸白房子清真寺、沙甸团坡头清真寺、大屯白沙冲龙泉禅寺;2012年:卡房金光禅寺、沙甸西营清真寺;2013年:个旧清真寺、解放路基督教堂。全市38所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各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截止目前,我市21所中小学幼儿园荣获市级“平安校园”称号,占全市学校数的55.26%;19所中小学幼儿园荣获州级“平安校园”称号,占全市学校数的50%;2所荣获省级“平安校园称号,占全市学校数的5.2%。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建立了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评定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授予“平安医院”称号。目前全市17家参与“平安医院”创建的医疗机构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5家医院获得市级“平安医院”称号。全市推丘工作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开展以来,2010年个旧市被红河州人民政府评为“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优秀县市”,2011年沙甸区被红河州人民政府评为“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优秀乡镇”。
个旧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抓基层、强基础,为推动个旧新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供稿:个旧市委政法委 作者:苗茂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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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州﹑关于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平安金平和法治金平建设,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平安金平和法治金平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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