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创新方式,大胆实践,走出了一条以 “ 多元衔接、合力调处、共促和谐 ” 为主导的矛盾纠纷调解新路子,大量矛盾纠纷被解决在基层,实现了群体性事件、治安压力、非正常上访 “ 三下降 ” ,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省、州、县各级领导的肯定。 2012 年,元阳县信访局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信访局联合授予 “ 云南省信访工作集体三等功 ” ,在第八次全州信访工作会议上被红河州委州政府评为 “ 红河州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 。
一、加强领导,构建多元联动调处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元阳县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多元化调解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保障力度。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公、检、法、司和信访及矛盾纠纷集中的 35 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县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与县信访局合署办公,由县信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由政法、公、检、法、司、农、林、水、土、法制等部门组成。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按照 “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 和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实行 “ 一把手 ” 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人员具体干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矛盾纠纷调解 “ 以奖代补 ”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了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作用,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促调解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大督办力度。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突出治安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查指导力度,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通过相关部门联合巡视督办、电话督办、实地督办、常规性督办、阶段性督办、个案督办相结合,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筑牢信访工作防线。
二、完善机制,创新多元联动调处工作方式
一是周一例会,全力解决突出信访问题。 建立了 “ 周一工作例会制度 ” ,实现了排查调处工作的关口前移。每周一,集中涉事单位和部门领导(遇到特殊、疑难信访和矛盾纠纷问题,邀请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在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会议室排查、研究上周群众信访及突出矛盾纠纷,并且将本周要化解的纠纷限期组织县矛盾纠纷调处成员和涉事乡镇、部门领导深入基层、现场调解。实行 “ 每周小排查,季度大排查,敏感时期滚动排查 ” 制度,对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治安案件和非正常上访的重大疑难案件和经多次调解无果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究调解对策和切入点,确保问题能依法妥善解决。 2010 年初 , 嘎娘乡大伍寨村委会的白马下寨小组与苦笋寨小组相继实施 “ 安全饮水 ” 项目工程,苦笋寨村在未经乡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取水点,引发了两个村小组的水源纠纷,双方村民情绪激动,随时有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县矛调中心得到信息后主动协调,组织由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水务局、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迅速深入事发地开展工作,由于行动迅速、协调有力,整合了各职能部门的调解资源,最终促成矛盾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桩极有可能激化演变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水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同时,县委政法委进一步完善了《元阳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周一工作例会制度》。从 2013 年 3 月起,要求县矛调中心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报县级实职副处级以上领导,为党委政府提供综合性、前瞻性、预警性的信息服务。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自 2009 年 4 月成立至 2013 年 7 月,共召开工作例会 205 次,专题调处会 141 次,深入基层走访 300 余次;受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134 件,化解 127 件,化解率 94.7% 。
二是一线巡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在《关于建立元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视制度的意见》和《元阳县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巡视制度》中明确要求,实行信访工作巡视制,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或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组织县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调处中心成员单位深入乡镇、村寨开展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巡视工作集督促、检查、指导、排查、化解、带案下访于一身,主动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变 “ 等访 ” 为 “ 下访 ” 。近二年来,深入基层走访 100 余次,到各乡镇巡视 30 余次,指导、督办部门和乡镇解决矛盾纠纷问题 500 余件,解决了群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掌握动态,发挥信访部门 “ 第二研究室 ” 作用。 通过《信访专报》及时报送全县苗头类、紧急类、重要类信访事项,《调处专报》报送全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续报事态进展、调解措施等情况,为领导及上级机关决策和妥善处理协调重大信访问题及群体性问题,发挥了积极的参考借鉴作用。自 2011 年开始至今,《信访专报》共上报 30 期,《调处专报》共上报 17 期。
三、多措并举,夯实多元联动调处工作基础
一是加大法律宣传。 在元阳电视台开辟《法治元阳》电视专栏,评析法案民意。针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以及山林、水利、土地权属引发的矛盾纠纷较突出的实际,采取组建法制宣传组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的方式,积极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针对治安热点和乱点地区,如:新街镇陈安村、马堵山电站移民区和 “ 红南 ” 、 “ 元绿 ” 公路建设工地,把宣传教育和化解矛盾纠纷融为一体,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为解决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和县信访局合署办公人员不足问题,增加了 2 名行政编制和 2 名事业人员编制。同时,着力提升队伍在法律、水利、土地方面的素质,做到 “ 术业有专攻 ” ,努力培养专家型和复合型调解人员。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所需的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县矛调中心已配备了监控设施、投影仪等设备,同时,加强对县乡两级调解队伍的业务培训,通过以奖代补资金表彰在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元阳县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