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 2017年底前,全国现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云南省公证体制改革推进会把完成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单位的时间提前到今年10月底前完成。红河州共有13家公证机构,已有2家事业体制公证处,还有11家行政体制公证处需要改革为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繁重。
石屏县司法局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公证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根据红河州司法局、红河州委编办、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石屏县司法局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向县委编办上报了《石屏县司法局关于成立石屏县公证处的请示》。2017年10月16日,石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云南省石屏县公证处,为县司法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石屏县公证处成为今年公证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全省首家完成行政体制改革为事业单位的公证处,取得了公证体制改革的突破。(红河州司法局 刘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