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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两男子为打家具 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判刑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8/06/11

  近日,建水法院判处了一起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案件,两男子为给自己打家具砍伐了一株“野香椿”树,却没想到该株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毛红椿(建水当地俗称“臭椿树”、“毛椿树”),是我国第一批二级保护珍贵树种,树干通直圆满,心材花纹美观,香气浓郁,加工易、剖面光滑,耐腐蚀性好,是建筑、家具的上等用材。 

  本案被告人李某、白某因为想给自己打一套高品质的家具,就以2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坡头乡白显村委会小倮寨村“路在坎”王某家地埂脚的一株“野香椿”树。二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就将该株树挖倒锯断。二人请人运走5节树干后被当地村民到现场制止,剩余47节树干遗留现场。经鉴定,李某、白某非法采伐的该株树木为毛红椿,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立木蓄积量为13.848立方米。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白某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立木蓄积量为13.848立方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二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可减轻处罚。于是,该院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作者:建水法院  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