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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到红河州法院调研“分调裁”机制建设情况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9/04/28

  415日至16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率由省高院执行局、立案一庭及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莅临红河州法院,就“分调裁”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分别听取了河口、弥勒、蒙自三县市法院和州中院关于近年“分调裁”机制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红河州法院在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审判任务繁重艰巨的情况下,充分认识到进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得力举措,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工作开展。一是围绕“中院搭平台、基层找路径”的工作思路,把繁简分流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分调裁”工作的指导;三是着力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确保“分调裁”机制有效衔接。

   滕鹏楚在总结发言中对近年来红河州法院“分调裁”机制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的现代化建设。要切实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的要求,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使之成为“分调裁”机制运行的有力推进器。二是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深入推进。要在已取得成绩基础上,继续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这一红河品牌的打造完善,使之成为“分调裁”机制运行的有力措施。三是要高度重视立案庭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立案庭队伍,着重注意法官、法官助理及不同年龄段干警的科学搭配,使之成为“分调裁”机制运行的有力保障。

    调研座谈会由红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正东主持,红河中院及蒙自、弥勒、河口三县市法院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与会人员并围绕近年红河州法院“分调裁”机制建设中的一系列热点、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探讨。(红河中院  罗旋)